查看原文
其他

如果考场谍战大片《天才枪手》发生在中国……

2017-10-24 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当某些校园剧还在抽烟纹身堕胎卿卿我我情情爱爱的时候,《天才枪手》已经把校园故事演绎成一出考场上的谍战大戏。


这部根据当年亚洲轰动一时的SAT考试作弊事件改编的电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家境贫寒的天才少女小琳,转学到了一所贵族中学,为了“勤工俭学”减少家庭负担,学霸小琳决定在考场上带一群学渣飞——当然是要收费的。橡皮传答案,指法当暗号,富家子弟拿了高分,自己赚了钱,一直觉得这是合作“双赢”的小琳,却在一场考试结束后,被另一名记忆力超强的天才学霸班克举报了!


东窗事发后,小琳失去了拿全奖去新加坡读书的机会,为了能够赚到钱去国外读书,小琳又一次答应富家子弟们,帮助他们在STIC(现实中的SAT考试,其成绩是世界各国高中生申请美国大学入学资格及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它和ACT都被称为美国高考)考试中作弊,同时拉拢了因为遭人陷害而错失奖学金的好学生班克入伙。


 

小琳的枪手计划是这样的……


小琳和班克报名去悉尼参加考试,考完试之后通过超强记忆力将答案“带”出考场,传给身在泰国的同伴。在泰国接应的富二代小巴和女友格蕾斯收到答案后,将答案以条形码和商标的方式印在2B铅笔上,分发给此前交了巨额费用的30多名富家子弟带进考场。



为什么会有这种操作???因为泰国和悉尼有4个小时的时差啊!



小编看到这里不得不感叹,社会我琳姐,人狠路子野啊!但是由于班克同学此前一直是乖学生,天真纯良,没有作弊经验,在传答案的过程中被当场抓包,不但被取消了考试资格,还被学校开除了,而小琳为了传递答案提前离场,也被取消了考试成绩,而一众富家子弟都拿到高分,通过了考试。

 

故事的最后,拿到了钱了却被开除的班克彻底黑化,要求小琳充当另一场大型考试的枪手,如若不然,就告发此前的整个作弊过程和相关人员,而幡然悔悟的小琳,拒绝了班克,在父亲的陪同下向相关组织自首了……

在看完情节紧张刺激,结局发人深省的电影之后,作为一档法制节目的形象代言人,说法君的职业病又双叒叕犯了!如果这样的天才枪手和枪手组织发生在中国……


说起考试,没有人比我们种花家的兔子更有发言权了,从我们接受教育的那一天起,就和考试绑定了!随堂考期中考期末考联考会考诊断考中考高考,毕业找工作得考试,找到工作还得考试……



那么如果小琳、班克、小巴、格蕾丝都是中国考生,且涉嫌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作弊,那么他们面临的又是什么呢?


我们特意请来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许浩律师来为我们解答!(鼓掌~)

1考试作弊入刑!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只是将考试作弊试作违纪问题,从未上升到刑事法律层面。然而近年来作弊、替考行为屡屡曝光,既往的行政处罚完全达不到应有的威慑效果,律法机关对刑法做出了修正!

我们只是考试作弊,这也会犯罪吗?我们只是考试作弊,这也犯法

自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开始“考试作弊入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其中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修正案中提到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指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所组织的考试。这其中不但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等与学历相关的考试,还包括公务员法、法官法、律师法、执业医师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规定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应当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和入职条件。


这还不算完,除了法律规定由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地方和行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的考试,也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比如,地方公务员考试和机动车驾驶执照考试等。

 

而所谓的“组织作弊”,则是指组织、策划、指挥多人进行考试舞弊,或者从事考试作弊的经营行为。组织行为虽然不排除集团犯罪的形式,但不必形成犯罪集团与聚众犯罪,像天才少女小琳这样,单个人组织他人进行考试作弊的,也能成立该罪。


这四名高中生已经年满16周岁,他们利用网络将答案传给30余人,根据该情节严重程度可能要被判处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与此同时还要被处以罚金。

2充当“枪手”涉嫌犯罪!

“枪手”指用各种欺骗手段假以他人身份代为参加考试的人。“枪手”自古有之,并已经成为一种黑色产业,有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由于《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前,对此行为相关处罚还不明确,以至于该行为屡禁不止。


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通常情况下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其我和班克只是把答案给别人,自己又没有抄袭!

电影中,在考场上传递答案的小琳被举报,校长取消了她的奖学金资格,小琳愤怒的呐喊“我自己又没有抄别人的,我有什么错?”


咳咳,不但有错,还可能有罪啊!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中还新增加了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罪、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只要向任何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人员、亲友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试题、答案,均构成本罪。


行为人所提供的试题,答案不要求全部真实,存在部分虚假内容时不影响本罪成立,且无论获得试题人员是否利用这些试题、答案进行考试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出售试题、答案的行为时间应在考试前或者考试过程中,在考试结束后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的,不构成本罪。


小琳与其同伙为客户提供了试题、答案也已经涉嫌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他们的行为同时涉嫌触犯该罪与组织考试作弊罪,属于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

3为什么我们需要考试?

我们人生中遇到的考试,其目的无外乎分为以下两种:


一、为了检测考生对某方面知识或技能的掌握程度


二、检验考生是否已经具备或获得某种资格的基本能力


电影中的升学考试,就其本质来说,是优质教育资源稀缺这一现状下的一种资源分配方式,考试作弊不但破坏了考试的规则和考试公平,也破坏了考试的宗旨和原则。

或许你曾在一次考试中通过完美的作弊取得了满意的分数,但同时也应该记住,再天才的枪手也无法帮你在人生考场上取得成功。


感谢法律支持:

许浩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实习小编)张子亮

(维护)宋小军

(主编)王秀敏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这部电影看过的人都哭了,我们却找到了更爽的打开方式——喂你一嘴法律知识点

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法律知识点满载的这部电影又回来啦

开发商破产,购房者无所适从,我的有房梦那么近那么远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